与项目部签订建筑劳务合同有效吗?

2024-11-23 17:22:3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一、首先,你们签订的这种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发生纠纷是无法受到法律保护的。
二、项目部的对外仅能代表施工单位,其不具有民事法律行为能力。在没有设立他的单位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材料采购、签订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
三、项目部的性质决定了其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其他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得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中包括第(5)项的: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很显然根据以上规定的精神,项目部要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其他组织,除了应由具备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下文批复合法成立、安排一定的人员、拨付一定得财产外,最主要的还要到项目部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回答2:

有效地,项目部也是单位的一个基础单位,是与你发生直接关系的。理论上应该承担责任,目前我们现场都是以项目部的名义签订合同

回答3:

这种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