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散步,不可过劳,避免情绪刺激.
肺结核是一种慢性消耗性疾病。据国内外的呼吸疾病专家和运动医学专家认定,许多类型的肺结核还是适合体育疗法的,特别是浸润型肺结核的早期、吸收期、钙化期。而处于进行期或急性期的各型肺结核患者,以及有咯血症状,或合并有活动性淋巴结核、肠结核、肾结核、腹膜结核的患者都不宜进行体育疗法。
肺结核患者在选择体育疗法的形式、运动量时,应坚持因病状、病程而异的原则。
患早期浸润型肺结核的病人,在一开始应先做几节动作简单的广播体操,并且动作幅度不宜过大。然后再逐渐过度到做全套动作,但每节重复的次数要减半。
打太极拳时应先练习简化太极拳,一开始只学半套,每天上下午各练一次,每次约20分钟。然后逐渐进展到练习全套,时间也可增至30分钟,每个疗程约3个月。散步最初每次走10至20分钟,每天一次或隔天一次。以后可增至每天两次,时间可延长到20至30分钟。
对于浸润肺结核恢复期的病人,可在前者的基础之上再增强一些运动量,如可做全套的广播体操,散步的时间可增至30至45分钟等。
肺结核患者不宜进行耐力性运动,如长距离的步行、游泳、骑车等。也不要做深呼吸运动,特别是在病情尚不稳定时期,以免引起咳嗽和胸痛。
如果运动后只有极轻微的疲劳感,经过短时间的休息即可消除,说明运动量是合适的。若出现心跳加快(每分钟超过110次)、心慌、头痛、咳嗽、大量出汗、体温升高、食欲下降等,说明运动量过大,应进行调整或休息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