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一批商品,款已收到,按规定应该在当时就做收入而不是三个月后做收入.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跨年度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同意 hbq000000 - 经理 五级 的观点,先做收入并结转成本
1.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
2.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个月后,如因质量问题,给对方一定的折让,则可做销售折让处理,直接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
确认收入完全不必要在款已收到的三个月后,按照税法规定是应该收到货款就确认收入的。你向领导反应一下,尽量改了这个规定吧。改了这个做法以后,你担心的问题就解决了。
不应三个月以后才做销售,按规定发出商品即可做销售,更何况款都收到了,有质量问题是另外一回事,小心税务检查认为你是有意偷漏税款。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
库存商品
跨年度的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