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出了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咋办

2024-11-11 10: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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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需要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的,如果需要签字,应该是送达签收。对方不签字和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没有关系。对方如果不同意责任认定的结果,只能采取向上级申诉的方式。换句话说,如果对方指正不是司机开的,是你爸爸开的,要推翻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必须要向做出事故责任裁决的交警部门的上级进行申诉才能改变,不签字没有任何意义。
2、对方当事人认为实际驾车人与责任认定书上的驾车人不符的,当然口说无凭,要出示证据的,除非他们有录像资料,或者有2名以上,与其无相关利益者的证明,一般无法推翻既定的裁决的。应关注的地方是,不要让对方搞假人证得逞。
3、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以后,特别是被判无责或轻责的一方的车辆,交警是没有理由再扣留的,应该立即返还。法律规定交警扣车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检查鉴定车辆是否存在影响安全驾驶,导致事故发生的故障。既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出了,至少说明安全鉴定已经完成,不能有其他的任何理由扣车不放,这点要和交警交涉。

回答2:

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法律分析
在交通部门作出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后两方事主如果对于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不认同有异议,可以向上级交通部门申请复核调查,在复核调查期间,两方事主的任何一方事主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复核调查即刻终止;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安全事故的事主不可以提出重新作出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的申请述求,也不可以向法院提出交通行政诉讼。因这份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如果事主就交通安全事故责任问题方面,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将不会受理这份诉讼请求。只有在民事赔偿问题方面,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审查调理过程当中发现交通部门的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不接受这份由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通过信访渠道向市级或省级公安局或者监察部门上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出具之日起就生效,即便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一直不签字,也不影响其效力。其仍然是双方处理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的凭证。如果一方对其表示不服,可以向上级交通部门提出复核申请。但是不管如何,在上级部门没有明确否定之前,此认定书都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回答3:

  如果拒不签字,交警会在认定书上注明情况,把责任认定书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认同可以申请复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回答4:

回答5:

交通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