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随时可以离职,还可以要求从入职一个月后每月工资,和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并要求补缴从入职开始的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要是签订劳动合同,那你就下个月15号才可以走,否则什么时候都可以走
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
我想问一下我在石材厂工作4个多月,没有签合同,厂里又来新工人问我工资多少我讲了,厂长说不让干了还扣500工资
法律有这向法规吗我现在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