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说,就是关于最小公倍数的问题
光明区有1/24的学生得奖,说明光明区的学生数量是24的倍数,然而总共2000多人,光明区占1/3,说明总人数是3的倍数,总人数除以3之后还是24的倍数,所以总人数是72的倍数
同理分析,总人数是56的倍数(注意中心区并不是16*7,而是16*7/2,因为是2/7的人),总人数也是90的倍数
考察72,56,90的最小公倍数为2520,2520已经在2000与3000之间了
所以总人数就是2520人
光明区获奖者数量为2520*1/3*1/24=35
中心区获奖者数量为2520*2/7*1/16=45
朝阳区获奖者数量为2520*1/5*1/18=28
所以非郊区获奖者总数为35+45+28=108,这就是总获奖者的6/7
所以总获奖者数量为108/(6/7)=126人
根据题意,设参加数学竞赛的总人数为X,
光明区有1/3*1/24*X = X/72人获奖,
中心区有2/7*1/16*X = X/56人获奖,
朝阳区有1/5*1/18*X = X/90人获奖,
显然每个区获奖人数是一个整数,即X能同时除以72,56,90,即能除以这三个数的最小公倍数2525,又因为,2000
则光明区获奖人数为:35
中心区获奖人数为:45
朝阳区获奖人数为: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