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解释即自然解释,是论理解释的一种。属“不言自明、理所当然”,是指刑法规范虽然没有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使用范围之内。目的解释分两种:第一是主观目的解释或历史解释,指按照制定法律时的意图或当事的社会条件进行的解释;第二是客观目的解释,即按照民法原理结合制定意图进行的解释体系解释指参照整个法律上下文进行的解释合宪性解释合宪性解释系指当法律规范产生多个可能解释时,应选择最符合宪法原则、并使该规范得以维持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