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强调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倡导建立具有“主动参与,乐于探究,交流与合作”特征的学习方式。
各课程标准要引导学生建立新的学习方式;
综合实践活动的设置要促进学生建立新的学习方式;
信息技术教育将使学生形成新的学习方式;
教材编写的改变要倡导新的学习方式;
评价与考试的改革要有利于建立新的学习方式。
新的学习方式涉及学生学习的三个方面。
动机与态度 被动 主动 自主
教学方式偏好 接受 探究
社会环境偏好 个人(单独) 同伴(合作)
新课程强调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进而能够自主学习;
鼓励学生独立而富有个性地学习,进而能够自主学习,在学习中学会合作;
倡导学生在探究中学习,亲历并体验探究过程,在深入思考和交流讨论中获得感悟与深入理解。
同时应当注意,学习方式的三个方面并不是相互独立、互不相容的。
探究学习活动可以由小组合作完成,也可以只是个人的行为;
合作学习并不必然是探究学习;
接受学习也可能是主动理解的过程,甚至可能是自主的学习,如自主选择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教育节目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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