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条是开证行对议付行或承兑行或付款行的指示,做为受益人可以不用知道的。
你这份信用证的这一条的具体内容如下:
1、我行(开证行)将在收到相符单据后按议付行的指示进行偿付
2、议付行在议付后须把单据一整套以一份快递寄送到我行下列地址:
HDFC BANK LTD.,PLOT NO.-911,G.T ROAD, NEAR NARENDERA CINEMA, JALANDHAR 144001.INDIA
首先呢,这是给银行看的条款,一般银行会审这些条款的,一般问题不大。
1,我方(应该是指开证行吧严格按照议付行提交的完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
2.议付行在议付行,须寄一套完整的信用证项下的单据给此银行: HDFC BANK LTD.,PLOT NO.-911,G.T ROAD, NEAR NARENDERA CINEMA, JALANDHAR 144001.INDIA
我也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反正我曾经做信用证的时候,这个条款一般我没怎么注意过,呵呵 供你参考吧,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