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注销还是开业或变更,所以法律文书上的字都得是原件,虽然并没有强制性规定说要股东当场当面签字,但是有时为了注重真实性,某些工商局会自行要求,如果不为难的话,还是尽量配合为好,这也是为了企业日后避免矛盾着想.
可以的,但必须是在两位股东同一份股东决议书上签字.
可先由其中一位股东签字,再帽子寄到另一位所在地签字后再寄回到公司所在地办理注销即可.
补充:
不是吧,我们之前办的注销还六七个股东呢,都没让这样做的.难道让所有人一起来啊.写个委托书行不行啊
1、 公司注销需要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且要求股东到场。一个股东无法完成注销。
2、既然是要注销股召开股东大会是肯定的 至于全体不用的 有一定的比例但通知是都要通知到的
只要有同意注销的股东会决议就可以了,不需要现场签字.
必须是在两位股东同一份股东决议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