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当然是不合理的,你是可以拒绝赔偿费
这样的制度也有一定的合理性,无论是多了还是少了,都说明工作出了疏漏,应该找到原因。
1.共用账号导致无法责任到人,是管理问题,应当反映并解决,否则未来如果少收钱了你被扣的只会更多
2.公司具有自主经营和管理的职能,去了解公司制度对于此事是如何解决的
3.如果没有制度,而你又非常不服,可以向劳动大队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返回已不合理扣除的工资。当然前提是你想换工作。
有明码标价,是不可以多收顾客的钱,虽然没人来找,每个人都有小票,会影响信誉度和消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