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承担责任。至于卖摩托车的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就要看这个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造成的,还是摩托车自身的原因造成的。
原车主无责任,因为是你的车已经按报废处理给修理工,现在秀理工又把它卖给了他人,出了事故责任在新车主,原因是他应当知道修理工不具备合法车辆销售资质而购买,明知是报废车而要买,责任当然自己承担。
你的摩托车已经骑了20多年,应该是快到报废了。你将他卖给修摩托车的。是否留有证据?你是否已到车管所报报备?现在修摩托车的将摩托车修好卖给别人出了交通事故。一。你不是卖给废品收购?作为废品卖掉的。二,你卖给修理摩托车的就应该考虑。他将摩托车修好之后会卖掉。后面会发生什么事故?三。你若是卖车没有收据。而车管所也没有报备。你是有一部分责任的。若前面的条件你都有,也报备了,也买卖收据。那你是没有责任的。
摩托车无牌照卖给修摩托车的,他修好后又卖给别人,现在出了事故,原车主是不要承担责任的,毕竟摩托车你已经出售了吗跟你没有关系了。
你所说的这个事是要承担事故的担责,所以不管卖摩托车一定到车管所过户或公证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