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追索权:企业将应收票据上的风险和未来经济利益全部转让给银行,冲减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贴现时贷方为应收票据
带追索权:贴现时贷方为短期借款
票据到期值=58500×(1+10%×3/12)=59962.5
票据贴现息=58500×(1+10%×3/12)×6%×2/12=599.625
贴现净额=59962.5-599.625=59362.875
借:银行存款
59362.875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599.625
贷:短期借款-本金
59962.5
所以贷方短期借款的数目是票据的到期值.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从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进行摊销:
借: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票据到期,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银行直接扣掉贴现企业的银行存款,此时帐务处理: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金额是账面金额,票据利息不做帐务处理。
如有疑问,再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