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
先由父母子女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到房产所属管辖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的“证件事物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评估材料、鉴定材料、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办理赠与过户手续,要缴纳4%的税费。
第二种是以转让的方式办理过户:
这种方式是一种买卖关系,父母是卖方,子女是买方,这种方式要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买方主要交以下税费:
契税:总售价的2%。
印花税:总售价的0.05%。
房屋转让手续费:500元。
卖方主要交:印花税:总售价的0.05%。
房屋转让手续费:500元。
营业税:居住满一年以上者免交,未满一年者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5.5%,如差额为负数,则计征数额为零。
个人所得税:一年内卖掉自有旧房购新房减免税,转让自用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税。
父母把名下的房子过户给子女有两种形式:一是买卖,二是赠与。买卖需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存量房地产买卖的转移登记,并缴纳有关税费(其中契税为房价的百分之1.5);若是赠与,则应持经公证的赠与书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赠与的转移登记,并缴纳有关税费(其中契税应按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该房屋市场评估价的百分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