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是河北省中部区域中心城市,河北省直管市,具有省辖市级社会经济管理权限。1949年8月1日,设定县专区,专署驻定县。1954年,撤销定县专区。1958年,定县、曲阳合并为定县。1961年,定县、曲阳分开。1986年,定县升级为定州市。1994年12月,保定地区和保定市合并,组建新的地级保定市,定州由保定市代管。2013年6月,河北省委、省政府决定,确立定州为河北省省直管市,不再由保定市代管,行政区划隶属河北省人民政府直接管辖,赋予定州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