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原告撤诉,被告是否能不同意

离婚官司,原告撤诉,被告是否能不同意
2024-12-03 20:40:4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能,对于原告申请撤诉是否同意由法院审查后决定,被告不具有决定权。
法律分析
撤诉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之前提交的诉讼。民事诉讼撤诉的情况有很多种,如原告和被告私下达成一致意见,决定撤销起诉的。在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并立案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法院经审查同意后,作出撤诉裁定书,分别送达给原告和被告。送达的形式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目前有且只有两种离婚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携带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双方一起到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申请。夫妻双方就离婚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一方可以提前离婚诉讼,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或调解后,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回答2:

一般原告申请撤诉是否同意由法院审查后决定。具体到该案件,如果被告想离婚,可以在原告撤诉后,由被告方(作为新的离婚诉讼的原告)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回答3:

那重新起诉被告转原答

回答4:

不能,

回答5:

撤诉原告说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