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审理,是先庭外调解还是直接开庭

2024-12-19 12: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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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事故审理,是先调解再开庭的。一般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在开庭前都会进行调节的,双方把需要赔偿中的分歧点说清楚,法官会进行调节,调节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了,当场就签订协议,然后起诉方撤诉就可以了,要是调节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那就是审理判决了。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或调解笔录生效后,表明双方当事人对曾经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取得共识并得到法律的确认,原先争议的法律关系演变为无争议的法律关系,权利方应依法行使权利,义务方应依法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从此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这是法院调解书在实体法上的效力。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回答2:

如果案情简单,双方矛盾较小可以庭前调解。一般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在开庭前都会进行调节的,双方把需要赔偿中的分歧点说清楚,法官会进行调节,调节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了,当场就签订协议,然后起诉方撤诉就可以了,要是调节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那就是审理判决了。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