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没有出生证明,怎么才能上户口

2024-11-28 14: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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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出生证明,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会有不同的登记户口的处理方法。下面详细解释:

一般会是以下几种情况:

1、孩子属于婚前出生;

2、孩子是计划生育规定之外出生的,属于超生;

3、孩子不是子亲生的属于抱养的;

4、孩子是弃婴,没有去相关部门登记直接养育的。

第一种、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

第二种、按政策要求缴纳一定年限的计划外生育费才可办理入户登记。有些家庭,不愿交纳相关费用,等孩子大了,不得不上户口的时候,办理起来就会麻烦些,为了证明孩子是亲生的,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第三种、抱养的孩子,上户口操作起来也很麻烦。先看你是不是合法领养的。如果符合领养条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的。如果不是合法领养的,就不具备上户口条件,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种、养的弃婴,首先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是弃婴后且确定无人认领,才能建立领养关系,之后可以按照户籍办的要求办理入户手续。

孩子没有出生证明是不能上户口的,可以想办法补办出生证明再给孩子上户口。

回答2:

  孩子没有出生证明,是不能上户口的。需要补办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卫生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九条 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管理机构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应要求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一)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二)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证明材料由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永久保存。
  第二十二条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十三条 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回答3:

回答4:

  孩子没有出生证明,可以去补办,如果补办不了,可以做亲子鉴定,随父办理上户,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回答5:

出生证明应该给开的,现在生育孩子在医院里都有档案资料可以查询到的,你还是找找医院领导在给你开具医院的孩子出生记录证明,之后拿着证明、你的身份证到卫生部门开具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之后再拿着这些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祝你好运!对了,孩子的父亲现在还能够联系上吗?最好让他也能够来一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