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有问题。一个是从《物权法》的角度讲对你只对地面上的房屋有所有权,对土地没有所有权,通俗的讲就是你把房屋盖在了别人的土地上,二是无法进行房屋所有权改变的行为,如赠予,买卖等,因为存在土地所有权的争议,按照相关规定不能进行所有权的过户。
户口本再是一家的,你是不是认为很乱乎。那样想就错了,这三个证件的使用主体都是家庭,上面的名字如果是一家子人的就没有纠纷,顶多涉及分家的事,而分家是家庭内部的事,自己处理,没有分家之前政府把你们看做一家,该怎么着怎么着。如果在事实上不是一个家庭,就涉及严重违法违规违纪了,连政府人员都牵扯进去了,根据土地法的规定没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子可以认定是违法建筑,属于拆除的范围,因此没有土地使用权不怕办理房产证,政府人员敢办理,就等着挨罚吧,有可能自毁前程。还有就是政府可以在任何时候对宅基地使用情况进行审查而后再次审批、批准,土地证在这时候是没有效力的,政府会把户口本确定的家庭视为首选审查对象,其次是有土地证的,不符合规定都不会批准,依法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
这本身就是个问题。土地是你的,房子是别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