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无权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此处的死亡包括自认死亡与宣告死亡。《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所以,公民被宣告失失踪后,其财产只能由上述人员代管,以保护失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合法的权益,而不得被继承。
有权继承遗产,但失踪人两年后又出现根椐法律程序再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