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泛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身体、精神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因其具有隐蔽性、随意性等特点,导致认定难、举证难。通常情况下,遭遇家庭暴力受害方要注意收集以下五类证据:一是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向公安人员报警的记录与公安人员的询问笔录等材料都是认定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如果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二是相关机构、组织制作的书面材料。受害人遭遇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村(居)民委员会、妇联、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这些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三是证人证言。除双方当事人外,其成年子女、具有认知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四是视听资料。视听资料需要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被认可。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视频等电子信息,如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视频等。五是书面证据。对家庭暴力行为,如双方协商解决的,受害人可要求加害人出具书面悔过书与保证书,或进行录音录像。
您好,
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1.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3.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4.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5.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6.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家庭暴力始终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但并非没有解决办法。如果你已经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人身伤害是比较大的,构成损伤程度的“司法解释”的报道,如果只是轻微殴打,只来对家庭内部的问题,但它是“婚姻法”中条件准予离婚,你可以借鉴这个理由离婚,法官应采取照顾的补偿水平方面。如果是冷暴力,其中忽略的情况,可以得出没有感情离婚的理由,如果连续两个月同居的人能不能直接把自己的离婚法庭,构成的必要条件准予离婚。
感情破裂,分居两年可不要证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