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年的收入进行确定的。比如2013年总收入是50000,那么允许你税前招待费的支出应该是250元,超过250元的就应该调增的。
如果你是填汇算清缴的表,哪里有公式直接就会出数的。
根据收入的0.05%进行抵扣。13333.32*0.05%=6.67
不是的,招待费是按照收入的千分之五,和实际发生金额的60%,孰低原则列支的,所以你收入13333.32*0.005=66.67元,比实际金额200*60%=120要低,你能税前列支的金额是66.67,需要调增的利润是200-66.67=133.33元。(调增的是“应纳税所得额”,不是“税收金额”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