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起诉离婚到判决离婚需要多久时间?

2024-11-27 04: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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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民诉法规定,一审简易程序应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普通程序应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一般来说,离婚纠纷都不是很复杂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简易程序审理。三个月内应该是会有一个判决的结果。拿到判决结果后,判决还没有生效。这时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没有人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判决一方不服判决内容,在接到判决书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一般会从接受案件后,在三个月内审结。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即生效。如果双方对判决结果没有不满意的,没有人提起上诉,那么在十五天上诉期过后,该份判决书即生效。简单说,如果仅有一审程序,用简易程序审理最迟三个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序审理最迟六个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审程序,则再一审程序中再加上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诉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回答2: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扩展资料:

法定期限

根据中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以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离婚官司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及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如女方与他人重婚、姘居导致怀孕分娩等情况,男方感情上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行使请求撤销协迫婚姻权利的期限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诉讼

回答3:

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3个月,多则9个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扩展资料: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民事诉讼法

回答4: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提问的内容属于《民事诉讼法》的内容。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程序的选择会导致诉讼时限的不同。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普通程序审限为六个月,一审程序中如果选择简易程序,因为事实复杂等原因可以转为普通程序,普通程序如果有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事实较为清晰,一般情况下在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可以得到一审判决。
二、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满,当事人可以选择上诉,上诉期为自一审判决书出具后十五天。二审案件的审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一般情况下婚姻案件事实不复杂,三个月为多数情况。
三、从起诉到判决,中间包括非常多的程序,也存在调解的可能,调解不受时间的限制,选择一审终结一般为三或六个月,复杂的情况可能会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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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
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所以,坚持离婚的一方到法院诉讼离婚,不是说很快就可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