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女方起诉离婚,无财产纠纷无抚养权纠纷,法院会一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是多少?

2024-11-10 00: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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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您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法院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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