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具体的问题而论了,第一种:是施工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的,业主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种:是业主方(就是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事故,那理所当然业主安全员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种:不可抗力(如地震,泥石流,海啸等不可预测的事件)原因造成的事故的,人员伤亡责任归属于他所在的施工方或建设方,房屋倒塌等结果的经济损失归属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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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责任在施工方,不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业主方包括业主派出的安全员应承担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属于次要责任。
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安全员都会有间接的从属责任的,如果你是这个工程的安全责任人,那么肯定不会脱离干系的,但是不管什么时候都是项目经理是主要负责人,不会抓安全员进去的。
另外,本身就是不允许用装载机当操作平台的,已经存在违章作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