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对东方神起三人主张提出四点差异
针对金在中(艺名英雄在中)、金俊秀(艺名细亚俊秀)、朴有天(艺名秘奇有天)等三人於7月31日向首尔地方法院申请专属契约效力停止之临时处分,并於8月3日发表了官方立场。而东方神起所属的SM娱乐,在这天下午发布了官方发表资料,并与以反驳,预料会成为法律上激烈的攻防战。
契约条件-关於待遇
三名成员透过报导资料表示「自2004年成为东方神起成员开始,根据SM的指示在韩国、日本以及中国往返,每年约莫一周休息、每日约3-4小时的睡眠时间以外,都在消化出道后排定的日程。而造成这段期间内,三人不仅在健康方面恶化,连精神上的疲劳也达到顶点;但SM还是单方面排定行程,让东方神起尝试向海外发展等愈来愈艰难的活动计画。」
又像是「成员们也无法在契约期间中,在与SM共同努力的情况下得到相等待遇。不只是契约金的事情,专属契约上言明的分配条款,在初次订约的时候以唱片销售50万张以上后,成员们才能获得一千万韩元,如果销售未突破50万张,那麼成员们一毛钱也分不到。而这个条款在2009年2月6日修改,修改后成员们在专辑销售分配的收益金额,是根据唱片销量而定,每人获取的收益也不过占0.4%~1%不等。」
对於这些,SM娱乐表示「已经针对健康与日程的事情充份协议过了。」并且说明「自东方神起出道至2009年7月,光是现金就收到110亿韩元(包括分配金92亿元、预付金17亿7千元),以及外国进口高级轿车(与契约无关之奖金)提供。并且强调「尽管SM在东方神起出道四年之后,营业收入还是赤字,但是根据事业环境变化,就歌唱、印花税、CF、活动、肖像等各种收入,还是按一定比率分配(给成员)。」
关於化妆品事业
三成员表示,「SM单方表示成员们是因为化妆品投资事业关系才申请了这次的临时处分,但是化妆品的投资与这次的事件毫无关系。SM以这次三人作为股东投资中国化妆品销售公司的事情为论点,但是这只是与文艺活动无关的财务投资,投资只是常理性的考量,因此才打算以一亿韩元左右投入中国化妆品市场,如果说会为了这样的事情放弃了东方神起现有的成果,不是任谁都难以理解吗?成员表示这次事情主轴在於契约的不公正性,SM这次以这件事情当作论点,应该是打算中断核心问题而模糊焦点。」
SM这方则表示,「本事件之所以会提起,是因为有具体的理由来证明。只由参加了化妆品投资的三人立场提起这件事情,基本上就是决定性的反证,由於肖像权被使用,以及参加各种活动已经是事实,这是为了避免东方神起形象受损,以及避免成员们受到伤害而提早做出的保护措施。」说明了立场。
关於十三年的契约
三成员主张「根据专属契约明订,契约期间长达十三年,包含了服役期间则会延长至十五年以上,至今还有约莫十年的契约期间;实际上若要自演艺圈隐退的话,必须承担解除专属契约中总投资资金的三倍、两倍的违约金;如果同意解约的话,那麼也必须支付违约金,契约条款中的违约金额多达数千亿韩元,实际上并不具解约的可能性,也因此受到了SM束缚。 」
SM这方则主张「对於公正交易委员会标准条款劝告之事项,歌手不得签约七年以上的规定是就海外歌手的签约状况而订,而在签约时也保留了不予以限制的例外条款。」另外也表示「在申请专属契约签订后,总计有五次是在互相同意的状况下修正,其中有两次是针对损失赔偿条款,以及关於公平交易委员会的事项做讨论、确认,才重新更正契约。」以契约曾经有三次以上就适合收益分配之调整来更新作为反驳,第一次是2004年1月初刚出道的时候、之后两次分别在2007年2月以及2009年2月。
关於屡次要求契约修正
三成员以「三人数次就专属契约的不公平性,请求SM让专属契约效力放宽,使能够以各自的理想进行活动,但是这次SM却以与本次事件无关的化妆品事业投资作为论点,只是为了模糊焦点。不过三人还是希望能够获得最圆满的解决,所以希望能够妥协出双方能够共同接受的最终意见,也多次与SM展开对话,希望能将事情导向最圆满的解决办法,不过SM并没有给予相对的回应,证明SM在这件事情的态度上就是不打算解决,因此才决定将这个问题提到法院解决。」这样的立场为表述。
SM表示「申请人在2009年6月,才第一次经由委托律师送达专属契约无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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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siopeia反对东方神起解散运动扩大
使东方神起能够自豪的80万FAN CLUB Cassiopeia,最近集体有了行动。Cassiopeia现在正在进行著「反对东方神起解散签名活动」,以20万人为目标进行的这个签名活动,在4日上午已经超过2万人了。
Cassiopeia FAN CLUB的干部们,在2日及3日两天在首尔进行紧急的对策会议,为了不让东方神起解散而聚集力量,也希望能予以保护。
最近也在网路以及各网站的首页上注明「希望所属公司修改奴隶契约」、「不让不公平契约横行」的意见。
反对东方神起解散的连署签名运动,包括中国与日本的歌迷也都跟著参与,像是中国门户网站SINA最近举办了「东方神起与所属公司因为契约而尖锐的对立,对於东方神起成员要求解除契约的想法」的问卷调查,也聚集了歌迷的回应,而根据问卷调查结果,高达52.1%的歌迷(约4,000人)认为这是不公平的,来支援东方神起。
而东方神起的日本FAN CLUB Bigeast会员,也因为这样的冲击,以强烈反对的内文公告表示立场。
来源:mk.co.kr
绝对不会~
难道他想造成世界混乱么?
说是和经济公司有矛盾,其实是积怨已久,
是这个样子啊
在30号吧,好像是的,大米,秀秀,花花控告了SM公司,原因就是他们受不了公司的分配制度,亲也应该听说了吧,就是卖了50万张才拿到折合人民币20万,要是卖不到的话,就~~分文米有~~(怎么这样啊~)而且他们每天都只有睡4,5个小时,什么概念啊~难道他们要准备高考么?他们是铁打的么??他们就这样5年了饿~
然后他们要和SM解约,你知道解约的后果吗?因为他们和该死的SM公司签了13年啊,13年啊,我们家浩浩的青春啊~毁约的话,要赔~~XXXX~千亿韩元~,他们那点可怜的工资~~
所以,这场官司啊~~~
只是和经纪公司打官司,哪来解散的说法!
媒体也都就是这个意思~~(媒体~夸大了啦~
SM很黑暗啊~
他们三个只是按照自己的意见向法院提出申请,专属合约终止临时申请书,不管是胜诉还是败诉,都与神起解散没有关系。 .
就算法院接受了该申请书,终止与SM的专属和约,不表明会结束与SM得所有和约离开SM,解散东方神起。
首先在没有官方立场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百分百地确定,三名成员现在为了修正奴隶和约般的合同期间和不合理的缔约条件(收入分配问题)而采取了强硬的“和约效力终止”方式,将有可能进入诉讼程序。很多人都认为东方神起是第二代的H.O.T和S.E.S,现在的情况与那时不一样,东方神起不仅在韩国国内是顶级偶像,在海外也是有影响力的歌手。SM不是那种会以诉讼方式解散有影响力的东方神起的公司。如果情况发展到了SM想解散东方神起,东方神起也没有那么容易解散。因为东方神起在日本与艾回(AVEX)已签订和约。现在东方神起在日本与艾回的和约还在存续期间,CM也只拍摄了2支。还有从今天开始的日本a-nation,东方神起将会出演8月1,8,22,23,29,30日的演出。在这种情况下,东方神起一旦解散,SM将面临对艾回的违约金问题,情况会愈加复杂。大家都认识SMAP吧。那时候,所属SMAP的木村拓哉对自己的公司提起了诉讼。结果杰尼斯作出了让步,修改了缔约条件,并对以后所有杰尼斯的偶像组合都是用。木村拓哉之所以能提起诉讼正式由于他的巨大影响力。当时所有人都以为木村会离开J家开始个人活动,虽然到现在每年都会有SOLO说、解散说出现。但直到现在SMAP都存在。所以,希望大家不要草率地认为东方神起会解散。
别再制造混乱!o(∩_∩)o...
事件:传诉讼,传解约,传解散
结果:已经和解了。
大家安心吧,神起没事了~SM让步了!
(亲不要再纠结这个问题了~)
韩国时间下午三点 中国时间两点 只能看新闻翻译 MS没有直播= =
已经宣布不会解散了
同行的人传来的消息
[答案为东方神起の曙光团队所有]
现在没官方的消息 亲还是等吧 但是在在更新的状态真是给了歌迷一针强心剂啊 应该没事的
今天一天,我已经看到无数个象这样的问提了,如果是仙后请相信哥哥们亲口说的话,相信他们,支持他们.
目前完全没有你想要的可靠消息~~有人说神起已经解散,有人说神起就要解散,有人说神起不会解散,任何一种说法都不会得到证实~~~~
在中,有天跟俊秀起诉SM,这是事实,作为SM公司,当然会尽力阻止,因为一旦神起解散,SM也面临巨额赔款.但是,如果他们三个胜诉,那么就是说他们三个的合同是无效的,所以他们三个也就不用履行合同上的要求,所以他们也就不用向SM付赔款,但是我们最不想看到的一幕就出现了,就是他们三个不在是SM的艺人了,也就是说,神起就真的解散了...不过这个都是后话,现在网上铺天盖地,不过我估计事情没这么夸张,当然也是很严重的,可是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也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他们最后到底会是个什么结局,也就要看SM和他们五个人的想法了~~~
目前来说.从SM整个发展的历程来说,神起的结局真的是很悲观.5年算是SM组合的最高年龄(神话已经不算是SM的人了),神起已经将近6年了,但是应该要相信神起会创造奇迹,他们已经创造了很多奇迹了,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