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神起 官方立场全文翻译【24】
东方神起三名成员,“没有受到好的待遇” 官方立场
负责细亚俊秀,英雄在中,秘奇有天法定代理的律师 3日发表了官方立场。
三名成员“出道后因公司提出的日程,现在身心特别虚弱,化妆品事业跟这次诉讼没有一点关系”
下面是报道材料全文。
1.出道5年后东方神起因为公司太多的日程现在身心特别虚弱。
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是东方神起的成员,自从2004年初出道后到现在按照SM的命令去韩国,日本,中国去赶日程,1年有一个星期的休假以外一天只能睡3-4个小时的睡眠。因为这些太多的日程他们的身心疲惫到极点,但SM因为让他们到海外发展,让他们消化越来越多的日程。SM这样不是为了让他们成就音乐梦想,而是把他们当做增加公司收入的机器,3名成员认识了这一点后想得到相应的,好的待遇,所以向法院申请了修正不公平条约。
2.13年的签约实际上是终身签约。
虽然在签约时间上看是13年,那里并不包括兵役2年的时间。15年以上的话现在还剩下10年,意思是那是到退演义界的时间,如果违约的话得付总投资额的3倍,收益2倍的巨大违约金,因为这些巨大的金额,以前根本不能提出解除签约,所以只能留在SM到至今为止!
3.成员们没有在SM收到和努力成正比的待遇!
成员在签约时间期间,根本没有受到相应的待遇。
资金分配,专集收入的分配条款来看,如果专辑卖到50万张以上,就在下个专集发行前给个人一千万韩币,没有卖到50万张,那么一分钱也不能收到!这项条款在2009.2.6修改,改正后成员们个人收入是专集销售额的0.4%~1.0%。
4.成员们多次向SM提出修改要求,但SM根本没有听成员们的话
在这种情况下3名成员认识了SM签约的不公平条约的不当性,多次向公司提出了修改要求,但SM没有听他们的话,
一直往化妆品事业推责任,向媒体,新闻多次说出和这次事件没有一点关系的化妆品投资
。但3名成员因为期盼这件事情圆满结束,最终决定双方人员见面之后通过对话解决这件事,但SM根本没有答应,
在这个过程中成员们意识到SM的态度根本不是要通过对话来解决,在这个方法上抱希望根本不可能,
所以3 名成员希望通过法院解决这件事情,最终提出了修正案。
5.化妆品事业投资是跟演义活动没有一点关系的投资,和这次不公平条约申请案也没有一点关系
SM一直说的化妆品事业是给进出中国的化妆品销售公司,3个人以股东投资,这次事件没有一点关系。
成员们提出的修正案是因为签约内容不公平而已!
6.成员们根本不希望东方神起解散,只是想在不公平签约中脱离出来而已。
很多FANS们可能都因为这件事情担心东方神起解散。
但这次修改条约内容的申请根本不是以东方神起解散为前提。
虽然因为解决问题的方案成员们意见不同其中的3名成员参与诉讼,
但成员们之间根本没有问题,他们的心是一样的,想跟FANS们一直走下去是他们的心愿。
他们坚信,希望通过这件事情,不公平条约能修正之后能建立一个好的环境,大家成为一体,在FANS们前面唱歌。
参考资料: 转自:神之初起
发表于 2009-8-17 22:49
东方神起输官司将支付4000亿违约金,相当于人民币23亿元
东方神起输官司将支付4000亿违约金,相当于人民币23亿元今天召开了一场社会上多方人世出席的东方神起事件讨论会出了点新闻报导 东方神起输官司将支付4000亿违约金,相当于人民币23亿元...
PS.是讨论会上各方发表的意见
“东方神起签下13年的合约,期间再加上练习生时期和入伍时间可以说长达18年。尽管没有公开,但是因为这个问题而萌生自杀意图的偶像明星不止一两人。因为合约的关系,即使想再开始平凡的学生生活也是不可能的”。(金大武 nocutnews 放送演艺 组长)
“东方神起在韩国和日本等亚洲地方进行演唱会的次数达103次。出道后68个月期间所出演的节目可以围绕地球6圈。但是,一年中可以休息的时间竟然不到2周。东方神起每年收入只为2亿韩元。”(东方神起歌迷 金恩雅)
“超越想象的日程,一整天东奔西跑是常事,以团队合作为名义强制过度的宿舍生活,扼杀个人私生活,把‘报恩’‘恩惠’为借口,让年少的偶像明星无法对自己的活动和收入提出合理的要求,这样的演艺制作系统是无法解决‘东方神起’的诉讼事件的。”(李东言 韩国艺术综合学校 教授)
紧急讨论会‘通过东方神起事件摸索演艺管理系统的问题与对策’在14日下午2点于首尔亭洞francesco会馆里由文化联队组织举行。由nocutnews 放送演艺组长金大武,韩国歌手协会 事物总长金元灿,东方神起歌迷俱乐部会长金恩雅等各界人士参与的会议上,对于这次事件各自发表了见解。
讨论会还由30名10~30代的东方神起歌迷参与。 韩国艺术综合学校教授李东言表明“在东方神起和SM ENT签下的合约条件下,东方神起该付的违约金达4000亿韩元”“而这个数字远远超过公平交易委员会所规定的标准合约书的内容”。他还表示“作为顶级偶像组合和顶级演艺管理公司所定的合约,是非常不合理的”。 汉阳大学文化内容课兼任教授乇贤闵表示“因为和企划社收益的首创问题直接相关,东方神起成员和SM ENT间很难有圆满的协议”“不改变经过大企划社的帮助才能成为明星的方式,这个问题是解决不了的”。
这天讨论会上,东方神起歌迷俱乐部‘仙后’会员金恩雅(39)参与会议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前MBC节目作家金恩雅表示“为了有分量地传达东方神起歌迷们立场,让我这个30带后半的人出来收集歌迷们的意见”。 金恩雅号召“从歌迷们收集的日程表看来,出道后东方神起所消化的日程超出想象”“东方神起这次的事件,希望大家不要看作是为了饭碗而进行的斗争,而是人权”。接着她表示了歌迷的计划“东方神起的歌迷们对于以后SM ENT所销售的全部专辑和写真,DVD,音源服务等进行不买活动”。
From:OHMYNEWS 转载请注明 出处 OHMICKY朴有天中文网
北京时间8月3日上午消息,据韩国媒体报道,在7月31日提出诉讼,要求取消与SM公司之间所属协议的朴有天、金俊秀、金在中等三名东方神起成员在8月3日上午通过法律代言人发表了正式声明,公开了他们提出诉讼的原因,并表示在过去5年里因SM公司的独断专行,让他们身心俱疲。
朴有天等三人在这份声明中表示,自从东方神起在2004年出道以来,过去5年他们一直按照SM公司的安排在韩国、日本、中国等进行活动,一年当中,除了一星期的假期以外,其他时候每天睡眠时间都只有3-4个小时,严重影响了东方神起的身心健康。然而SM公司却不顾这些,日益加重东方神起的工作量,这让朴有天等三人认为如果继续在SM公司呆下去,只会成为公司赚钱的道具,而无法实现他们的梦想,因此才决定离开SM公司。
朴有天等还对东方神起与SM公司签订的所属协议表示了不满。据悉,根据这份所属协议规定,东方神起要为SM公司工作13年,再加上两年兵役时间,东方神起要为SM公司工作将近15年,这对于偶像组合来说,实际上等同于是终身协议。而且根据协议如果东方神起提前终止与SM公司的协议,就要赔偿SM公司对东方神起总投资的三倍金额以及东方神起所有收入的两倍金额,赔偿金总数高达数千亿韩元。
而且虽然东方神起是韩国顶级男子组合,但却一直遭到SM公司的不公正待遇,不仅一分钱签约金都没有拿到,而且在唱片收入方面的分配上也非常不公平。东方神起只有在上一张专辑卖出50万张以上时,才能在推出下一张专辑时每人得到1000万韩元,而如果上一张专辑销量达不到50万张,东方神起成员们就一分钱也拿不到。这个协议一直到2009年2月6日才被修改,而东方神起成员在此之前通过专辑所得到的收入只有专辑总收入的0.4%-1%。
朴有天等人表示,他们曾多次试图与SM公司进行协商,以解决所属协议中一些不公正的部分,不过SM公司却一直不肯与他们进行协商,即使这次朴有天等人提出诉讼后,也以完全没有关联的化妆品公司作为推脱,丝毫没有表现出要解决事情的诚意,因此他们只好选择请法院来裁决。
朴有天等还澄清了这次诉讼与他们入股的化妆品公司有关的传闻。朴有天等人表示,他们的确是每人为某化妆品公司投资了一亿韩元左右,但这只是单纯的个人投资,完全与SM公司之间的矛盾无关。从常识上来看,他们也不可能为了区区一亿韩元的投资而放弃为之努力了5年的东方神起。朴有天等强调,这次诉讼的核心问题是SM公司对他们的不公正待遇,SM公司主张这次诉讼的原因是化妆品公司只是为了遮盖事件的本质原因。
朴有天等人最后还表示,他们也并不希望东方神起解散,而且这次他们与SM公司之间的诉讼虽然只有三人参加,但这并不意味着东方神起内部不和,只是成员之间解决问题的方式不一样而已。朴有天等强调,他们会尽最大努力遵守与fans的约定,如果这次事件顺利解决,东方神起今后还是会站在同一个舞台上。
PS:我觉得虽然讲跟化妆品无关,可是还是以这个为契机的,不然不可能其他两只不参与~
是SM一直吧目标转移到化妆品他们估计是想让大家更注意于合约的事所以说与化妆品无关。
根据这两天大家的反应 似乎大家都误会了一件事
三个人或者SM目前都没有表示过会召开什么发布会和记者会来澄清这件事
我在上面翻译的消息中,也从来没有出现过3号会有发布会和记者会的消息
惟独只有今天会由三个人的代理律师通过报道资料发表自己的官方立场
这个立场只是三个人的共识 并不是与SM的共识
这次事件三个人、东方神起与SM还有一段路要走
三成员官方立场报道
# 1.出道后5年,3名成员承受公司单方面制定并进行的日程,在身心双方面感到疲惫
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作为东方神起的成员在2004年初出道至今为止按照SM的指示飞往于韩国,日本,中国一年里只有为期1周的休息以外,每天得承受着只有3-4个小时睡眠时间的日程安排。在那过程中3人的健康状态极度恶化,在精神上的疲劳感也达到极限,但SM在策划东方神起进军海外以后,竖立了更多超负荷的活动计划。最终以上3人认为,不再是作为SM的所属艺人展开自己的梦想,而是为了公司创造更多的收益而消耗掉的道具而已,3人想拥有按个人状态而活动的演艺生活.
# 2. 13年的专属契约期限实质上意味着终身契约
依据专属契约,契约期限是13年,其中如果加入服兵役期间的话就是15年以上,现还剩下将近10年的期限。实质上这意味着至退出演艺界为止的终身契约,因为解除专属契约时要支付相当于总投资额的3倍,遗失收益的2倍。通过协商解除契约时也要支付违约金,要支付数千亿(韩币)违约金的条款,而在事实上是不可能解除契约,只能归属于SM
# 3.成员没有从SM受到对努力付出的合理待遇
在契约期间没有从SM那里受到合理的待遇,没有契约金,专属契约上对专辑收益的分配条款里,从最初的契约里看,单张专辑只有贮破50万张销售的情况下,才能在发售下次专辑时每人拿到1000万(韩币),销售量在50万张以下的专辑是拿不到一分的收益分配,这条款在2009.02.06日才得到修正,休整后成员也只能从专辑销售那里分配到的收益,也要根据专辑的销售量每人从中拿到0.4%—1%
# 4. 成员曾多次要求对契约修正,但SM没有倾听成员的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3人向SM指出专属契约的不合理性,想解脱专属契约的效力,并多次提出想拥有按个人状态而活动的演艺生活要求,但SM拿与这次事件毫无关系的对化妆品事业的投资当成话柄,混乱事情的本质。事情到这个程度,成员还是要求双方能够通过谈话找到协商点,能用圆满的方法解决问题,但SM没有理会,在这过程中SM始终拿出的态度,让人觉得用对话是没有希望解决的,并且是毫无意义可言的,才走到3人向法院提出解决这个问题的诉讼的地步。
# 5.化妆品事业是跟演艺活动无关的财务投资,对这次的假处分申请没有任何关系,这次事件的本质是专属契约的不合理性
一边SM在公布的官方立场上表明,是因成员投资的化妆品事业才会申请假处分。但成员投资的化妆品事业,对这次的假处分申请没有任何关系。SM言论的化妆品事业是成员作为股东投资进军中国的化妆品销售公司。跟演艺活动毫无关系,在要进军中国的化妆品公司投资了1亿左右的资金,就得抛弃之前东方神起所有的成就与成果,这样的话谁也不会去做这样的投资。成员提出的问题的核心是专属契约的不合理性,SM言论跟契约毫无相关的化妆品事业,想混乱事情本质的行为,应立即停止。
# 6.成员并不希望东方神起解散,只是想解脱不合理契约的束缚
知道对这次假处分申请很多歌迷都在担心东方神起解散。但这次的假处分申请不是以东方神起解散作为前提的。现在虽然在问题的解决方式上有不同的意见,只有3人提起诉讼,成员之间没有任何问题,会承诺跟歌迷许下的永远在一起的诺言。成员们的心一如既往没有改变。希望通过这次事情契约的不合理性能够得到修正,能有条件可以随心所欲做我们的音乐,我们可以以一个团体的面貌站在歌迷面前,才提起的勇气。
# 7.当成是更加成熟的必经之路
因假处分申请,给关心东方神起的各位带来失望很抱歉,当作是为了更大理想的挑战,一直支持我们的话,我们承诺会以更加成熟的一面回报大家的支持。
俊秀,在中,有天公开发表立场全文“身心俱疲”
7月31号针对S(百度)M 公司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请终止专属合约效力假处分的东方神起成员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通过代理律师转达了正式立场。
8月3号上午通过公式材料表明了“出道5年间三名成员由于公司的日程安排身心俱疲”
以下是公文内容
1.出道5年间三名成员由于公司的日程安排身心俱疲
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从2004年出开始作为东方神起的成员出道后根据S(百度)M 公司的安排来往于韩国,日本和中国间,一年之中除了一周以外每天只能休息3—4小时来赶通告。在这个过程中导致三名成员的健康恶化疲劳感剧增。S(百度)M 在东方神起开始海外活动后进行了更加无理的日程安排。对三名成员来说比起实现作为艺人梦想来看更像是沦为了公司的赚钱工具。他们希望通过各自的规划进行演艺活动。
2.13年的专属合约就相当于终身合约
根据专属合约,合约时间为13年,那里并不包括兵役2年的时间。包括入伍时间的话已经超过15年了。也就是还剩10年时间,事实上这相当于持续到演艺生涯结束为止。如果提出解约的话将会面临相当于总投资的3倍,日常收益的2倍的巨额违约金。数千亿元的违约金使得解约成为不可能的事,只能受S(百度)M 的束缚。
3.成员们没有在S(百度)M 收到和努力成正比的待遇
成员们在合约期间不能从S(百度)M 那里得到恰当的相应的待遇。除了没有签约金之外,专属合约上关于唱片收入分配的条款表明,最初的合约上只有单张专辑的销量达到50万张以上后,下张专辑发行时每人才可以拿到一千万韩币。销量在50万张以下时成员们一分钱都收不到。这条款在2009年2月6号才得到修正,修正后成员们每人也不过只能分配到专辑销售额的0.4%-1%.
4 成员们虽然数次要求修正不正当合约,但S(百度)M 从来没有倾听过他们的意见
在这种状况下,三名成员曾轮番向S(百度)M 提出了专属契约的不正当性,并且要求脱离此合约的效力按照各自的理想进行活动,但是S(百度)M 只是拿与此事没有任何关系的化妆品事业来混淆这件事的本质。向媒体,新闻多次说出和这次事(百度)件没有一点关系的化妆品投资。尽管如此,三名成员还是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使大家共存,希望通过双方对话找到一条最圆满的解决办法而准备了一份协议。但S(百度)M 对此也不予回应。事情发展至此,三名成员认为从S(百度)M 的态度里找不到一丝通过对话解决此事的希望,因此才向法院提出了诉求
5 化妆品事业投资作为和演艺活动毫无关系的财务投资,和这次临时提出的申请案没有任何关系,这件事情的本质是专属契约的不合理性。
一方面,S(百度)M 公司在公开立场表明成员们是因为化妆品事业投资才提出了这次的临时申请,但是成员们这次提出的临时申请与化妆品事业投资没有任何关系。S(百度)M 所说的化妆品事业是三个人在进入中国的化妆品销售公司里作为股东进行了投资的事情,这只是和演艺事业毫无关联的财务性投资。即使从常识角度考虑,他们也不可能为了区区的一亿韩元的化妆品投资而放弃为之努力奋斗拼搏了5年的东方神起,这恐怕是谁也无法理解的吧。
成员们提出的问题的核心是专属契约的不正当性,而正是因为S(百度)M 用和契约没有任何关系的化妆品事业来混淆事情的本质,才使得之前所有的尝试都不得不中断。
6.成员们绝不是想要解散只是想摆脱不公平合约的束缚
很多饭在得知这次的假处分申请后担心东方神起会解散。但是这次假处分申请绝不是以东方神起的解散为前提所提出的。虽然现在是由于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存在见解差异所以只有三人提出诉讼,但是成员们之间的感情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无论何时都会一起遵守和饭们的约定的心是始终如一的。成员们希望通过这次的事换取尽情做音乐的条件,因为总是相信饭们会和我们在一起共同面对以后的风雨,所以才鼓足勇气提出的。
7.把这次的事(百度)件作为更为成熟的契机
爱着东方神起的各位对于三名成员这次提出的假处分申请十分震惊,我们非常抱歉。但是为了更大的梦想,给我们应援的各位,我们今后会以更为成熟帅气的姿态来报答各位的声援的,会尽最大努力遵守与FANS之间的约定。我们约定。
绝对不会~
难道他想造成世界混乱么?
说是和经济公司有矛盾,其实是积怨已久,
是这个样子啊
在30号吧,好像是的,大米,秀秀,花花控告了SM公司,原因就是他们受不了公司的分配制度,亲也应该听说了吧,就是卖了50万张才拿到折合人民币20万,要是卖不到的话,就~~分文米有~~(怎么这样啊~)而且他们每天都只有睡4,5个小时,什么概念啊~难道他们要准备高考么?他们是铁打的么??他们就这样5年了饿~
然后他们要和SM解约,你知道解约的后果吗?因为他们和该死的SM公司签了13年啊,13年啊,我们家浩浩的青春啊~毁约的话,要赔~~XXXX~千亿韩元~,他们那点可怜的工资~~
所以,这场官司啊~~~
只是和经纪公司打官司,哪来解散的说法!
媒体也都就是这个意思~~(媒体~夸大了啦~
SM很黑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