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换。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2次修正。
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可以,带好一切销售凭证,然后和超市的负责人说明原因,为了回头客,超市的基本上是可以退的。
注意:不要去找超市的人说有“质量问题”,实事求是。
常见退货原因:
(a)商品质量或包装有问题,顾客退回后,门店收货部再转退给供应商;
(b)存货量太大或商品滞销,门店消化不了,退还给供应商;
(c)商品未到保质期,即已变质或损坏。
有发票就肯定可以,没有就估计麻烦了,你只能和负责人好好商量了。如果世上真的好心人多的话,我想你应该可以解决问题。
应该不可能,发票在的话,而且没开封,是可以换的,退的话。。。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