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前辈解答:合同到期,员工续签中的问题?

2024-12-04 10: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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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可以拒签,因为单位无明确说明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单位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也就是说,单单从意愿书上来年,你如果选了同意,单位可以降低你工资你也没话说了.你可要求单位将新的合同让你看看,再决定是否续签.

2.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个人部分由你自己承担.

3.可能不行,因为你补签了合同,但是可以单位违法不把合同交给你们为由提出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从入职开始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6个月部份支付半个月,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

4.社保的计算年限是以累计数为准,累计缴费满十年就能在退休后享受退休金津贴.不缴费的月份不予计算,所以你暂时停交也没所谓.
你说以后找到工作再一次补足也不行,补缴要以合同为依据才能补缴.
你也可以选择个人以灵活就业方式缴费,但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

5.如果你是自己辞职就不能领取失业津贴.缴费满一年就能在失业时领取一个月的失业津贴,如此类推,最多累积不超过十二个月.

回答2:

打电话到地方劳动部,把你们的问题反映一下就可以,他们会过来处理的。劳动合同是劳动部门管的。

回答3:

1.你不能拒绝,因为你如果不愿可选择终止,人事部发下来就等于把主动权交给您了。
2.要求补交的话,您个人的部分还是由您个人承担的。
3.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按第三条说的话,您可以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呢就是公司应该给您交的那部分保险了。如果要取证的话,你要找好您的厂牌,因为一般上面会有入职日期(或是出勤记录)的,再拉一下您的社保单缴纳的详细情况可以作证。
4.您可以到当地社保局选择自谋业人员的窗口交纳社保,也可以到新单位通过公司人事部门补交,全额费用由您承担。
5.不可以,因为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必须是非个人意愿离职的才可以领取。
您最后的问题是:您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后再仲裁的。

回答4:

1、意向书是合理的,因为合同即将到期续签与否双方都应提前一月通知对方。但意向书不代表合同,签了意向书还是要签合同的,合同应该是双方签字后才生效,所以签意向书对你没多大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 离职可以要求补交,个人部分应该自己承担。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离职后的单位会有一份保险转移单给你的,你若自己要交纳的话可以带着转移单去社保所交;如不中断部分不补交也可以,但各地区政策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去社保所详细咨询一下。
5、失业保险是一次性领的。你离职后单位会把你的保险转出来,并且应该给你一张失业保险申领单,你凭单去社会保障所登记申领就可以了。
注:离职后最好要单位开一张离职证明,对再就业有好处。

补充:1、《劳动合同法》规定,2008年1月1日起,自员工进入公司超过一个月,公司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到满1年内,公司每月需支付2倍工资。

2、要求公司补交社保。首先和公司协商,要求以上方面的补偿,达不成共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如工资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等,可以胜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