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利润分配的问题

2024-12-27 07: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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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分几种情况来考虑:

一、你公司与其余单位合资,建立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或是你们的子公司。

该新设企业作为独立的会计个体与法人,盈利必须按年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但你公司与对方单位作为股东方,获取的税后收益无需再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即:此时,无论你单位整体盈利或亏损,你单位无需就该收益缴纳任何税金。

二、该项目以合同形式签订合作。项目运营收支在对方单位账上入账,你方取得项目盈利后分配所得。

该所得在你方账上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入账。你方将该笔收入视同资金占用收取的利息,缴纳营业税(5%)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由于分配得到的收益与你公司其余项目收益合并后是亏损的,该收益可用来弥补其他项目的亏损,你方无需再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即,此时,你单位需缴纳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若公司整体有盈利,你单位需就盈利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该项目以合同形式签订合作。项目运营收支在你方单位账上入账,你方取得项目盈利后分配按合同约定将相关所得分配给对方单位。

项目运营收入时,你方应就该项目缴纳相关流转税金(如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视项目收入内容而定)。支付给对方的盈利分配作为你方成本费用入账,可以在汇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税前扣除项目列支。
此项目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相关税金后还有盈利,与你公司其余项目盈利合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你公司其余项目亏损,该盈利先用来弥补其他项目亏损。弥补后依然亏损,你公司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即,此时,你单位应就该项目运营过程中的收入缴纳相关流转税费。但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整体盈利,应就盈利金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回答2:

我认为你的情况应当按共同控制经营进行核算。其会计处理请参考下文:

共同控制经营及共同控制资产的会计核算
共同控制经营及共同控制资产,是长期股权投资的一种方式。对于共同控制经营及共同控制资产的会计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做出了规范。

共同控制经营,是指企业使用本企业的资产或其他经济资源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进行某项经济活动(该经济活动不构成独立的会计主体),并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该经济活动实施共同控制。共同控制经营与合营、联营等经营方式的不同点,则是经济活动不构成独立的会计主体。为了共同生产一项产品,各合营方分别运用自己的资产并且相应发生自身的费用。在共同控制经营情况下,每一合营方归集本企业发生的相应成本费用,同时按照合营合同或协议约定分享合营产生的收入。其会计处理原则为:确认其所控制的共同控制经营的资产及发生的负债。每一合营方按照合营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本企业资产用于共同控制经营,合营结束后合营方将该资产不再用于共同控制经营的,则合营方应将该资产作为本企业的资产确认。

确认与共同控制经营有关的成本费用及共同控制经营产生的收入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每一合营方对共同控制经营发生有关的支出进行归集。发生支出时,借记“生产成本——共同控制经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对于合营中发生的需要各合营方共同负担的支出,合营方应将本企业应承担的份额记入生产成本。

共同控制经营生产的产品对外出售时,所产生的收入中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同时结转产品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共同控制资产共同控制资产,是指企业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投入或出资购买一项或多项资产,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有关的资产进行共同控制。每一合营方通过其所控制的资产份额享有共同控制资产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分享相关的产出并分担所发生费用。其会计处理原则为:首先,根据共同控制资产的性质,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确认本企业拥有该资产的份额;其次,确认与其他合资方共同承担的负债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以及企业直接承担的与共同控制资产相关的负债。

确认共同控制资产产生的收入中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

如两个企业共同控制一栋出租的房屋,每一合营方均享有该房屋出租收入的一定份额,则各合营方在利润表中应确认本企业享有的收入份额。

确认与其他合资方共同发生的费用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以及本企业直接发生的与共同控制资产相关的费用。共同控制资产在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折旧费、维修费、借款利息费用等。

【例】丙公司与丁公司均为商品流通企业,两公司采用共同控制资产方式,共同出资购买一栋商业大楼,用于出租收取租金。合同约定,两公司的出资比例、 收入分享率和费用分担率均各为50%。该商业大楼购买价款为10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预计使用寿命20年,预计净残值为4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折旧。商业大楼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10年,每年租金为108万元,按月交付。该商业大楼每月支付维修费1万元,计提借款利息1万元。两公司均适用房产税税率为12%,营业税税率为5%,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要求,根据有关资料编制丙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

(1)购买商业大楼时1000×50%=500(万元)

借:投资性房地产——共同控制资产 50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0

(2)每月收到租金时108×50%÷12=4.5(万元)

借:银行存款 45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 45000

(3)计提房产税45000×12%=5400(元),营业税45000×5%=2250(元)

借:其他业务成本——租赁成本 76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5400

——应交营业税 2250

(4)计提折旧时,(10000000-400000)÷20÷12×50%=20000(元)

借:其他业务成本——租赁成本 2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20000

(5)计提借款利息,10000×50%=5000(元)

借:其他业务成本——租赁成本 5000

贷:预提费用——借款利息 5000

(6)支付维修费时,10000×50%=5000(元)

借:其他业务成本——租赁成本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7)月末结转时

借: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 45000

贷:本年利润 45000

借:本年利润 37650

贷:其他业务成本——租赁成本 37650

税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回答3:

你公司可免
你都说是整体是亏损的了 一个项目盈利不代表公司整体有盈利

回答4:

纳入合并报表,可以免税。

回答5:

还是按整体公司情况来算的,他们怕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