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是七名原公司成员被判有罪。
受其关联的413家单位和772名个人。
德恒证券:
7名主管人员均由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获刑。
原公司总裁韩新林有期5年、罚30万元,
原副总裁郭建伟有期4年、罚25万元,
原副总裁邵义政被判处有期3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原副总会计师李普选被判处有期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原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王政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原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王维刚有期1年6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原计划管理部总经理谢云燕被判处有期1.6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补充:
这些都是网络上搜索到的资料,之所以并没有谈到那些,是因为那些人不属于德隆系或者是没有被判刑。
德隆系刑事第一案8被告被判刑
被告单位德恒证券公司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院判处德恒证券交纳罚金1000万元,同时,德恒证券的7名主管人员均由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被判刑,原公司总裁韩新林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原副总裁郭建伟被判刑4年;原副总裁邵义政被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原副总会计师李普选被判刑3年;原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王政被判刑2年;原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王维刚被判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2年;原计划管理部总经理谢云燕被判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2年,并各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