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上初二,在学校与同学发生矛盾而动手打架,学校是否应负全责?

2024-11-27 0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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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可以起诉伤人学生(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和学校(视其过错程度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同意一楼的意见,要学校承担全责是不可能的,首先孩子本身有一定的过错(打架),其次学校应无主观过错(多数案例证明法院的裁量上对主观过错没有认定),可能会以疏于管理的过失责任承担部分承担费用。我个人觉得不妨从孩子打架的时间和场所入手,举证学校的责任可能会增加赔偿额度。

回答2:

学校不可能时时刻刻像看犯人一样看孩子,你们父母能做到每时每刻和孩子在一起吗?也不能。监管不力,教育不当,年少气盛!错在谁?换位思考一下!

回答3:

学校不应当全责
记得我上六年级的时候
我和同学产生了口角
后来打了起来
对方被我打得耳朵后面大片淤血
我父母负的全责
学校只是充当个调停人

回答4:

学校肯定有责任但不应当是全责

回答5:

现在的学校啊…………

有责任 肯定有责任 初中校园 不仅对学生有教育的责任 还要有看管学生的责任 他们是有责任的 知道吗 你花了钱 他们也因该给你补偿 明白吗? 因为他们没有负起责任来保证你孩子的安全 你听过那个学校说过类似“不许打架 打架者学校不负责任”的话吗?

你孩子在校内打仗!学校有责任去制止他们!

这件事上 学校肯定有责任 但是绝不是全责 因为

初中校园不是托儿所 你的孩子打仗本身就是不对的 对于初二的孩子来说
打仗时好时坏的是非观是肯定有的 那么还打仗并且那么用力! 作为家长 你也有责任(我就从来不打仗~~俺是乖孩子~~~) 法律我不是很懂 但是这件事我觉得学校应该负责 但不应该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