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年假的规定

2024-12-22 23: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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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09年你有年假,但是不是5天,而是5/6天,因为09年10月后只剩2个月。
2010年有五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第五条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回答2: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09年10月份以后你就可以享受5天年假了,2010年也是。

回答3: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