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复婚的财产分割问题

2024-12-01 05: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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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所以在离婚时已经约定了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即使是复婚也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答2:

广东胡律师:

1、复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主动成为共同财产的话,再离婚的话男方是无权重新分割;

2、个人婚前财产不公证也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为了安全最好是去做个公证或者把财产转移到可信赖的亲戚名下。

回答3:

婚前的财产就是婚前的财产,婚后的所得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除了做婚前财产公证之外夫妻双方也可以就财产达成一个协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达成的协议也是有效的。

回答4:

呵呵,我也是离婚已经五年以上了,现自己辛苦存了一些钱,也是想通过公证的途径把自己的财产给公证一下,我认为你是想法是对的.我现在没有复婚,很多人劝我复,但我还在犹豫,我女方复婚前的财产应该是她的个人财产,虽然没什么书面文字约定,但法院还是会认为是她的个人财产的,你不能分,也分不到.其它也没什么好方法,只有公证是比较好的办法.听说手续费不是很多.

回答5:

  一、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离婚后对共同财产分割了,就属复婚后的一方婚前财产。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