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五乐章的
比较有名的像 贝多芬的《第九合唱》
海顿作为交响曲之父,最大的贡献是确定了其基本形式,既为四乐章形式,而且基本以快慢相间。虽然历代音乐家都承认这些原则,但这个规矩经常被破,一破一立吗。
譬如 舒伯特 “未完成”交响曲只有2个乐章。
马勒的《第七交响曲》,E小调 却有5个乐章
而西贝柳斯 第七交响曲 是用单乐章形式写成的 接近于交响诗了。
这样的特例不计其数。
这个问题只适用于古典交响曲,典型的古典交响曲包括4个乐章:第1乐章,快板,奏鸣曲式;第2乐章,稍慢或慢板,具抒情风格,用节略的奏鸣曲式、三段式或变奏曲式,通常是第1乐章的下属调或关系调;第3乐章,快板或稍快,复三段式,在主调上用带有三声中部的小步舞曲形式;第4乐章,终曲,快板或急板,在主调上用奏鸣曲式、回旋曲式、回旋奏鸣曲式或变奏曲式。有时曲前冠以慢板的引子、曲后殿以尾声。
古典交响曲通常有四个乐章,其基本特征为:
第一乐章,奏鸣曲式,音乐活跃,充满戏剧性,由两个对立主题作呈示、展开和再现,示意矛盾的起因、发展和暂时的结果。
第二乐章,三段体或变奏曲,曲调缓慢如歌,内容往往表现生活的体验和哲理性的沉思,是交响曲抒情的中心段落。
第三乐章,常用小步舞曲或谐谑曲,音乐体现了矛盾冲突之后的闲暇、休整和娱乐。
第四乐章,多采用回旋曲式、奏鸣曲式或回旋奏鸣曲式,内容与矛盾的结果有关,常表现乐观、肯定的态度和胜利凯歌般的节日欢庆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