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上补票,身上钱不够,乘务员会怎么处理?火车站有没有规定这方面?

2024-12-12 22:13:2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客规》新旧对照版、《客细》新旧对照版、铁运[2007]53号文件

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时,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价50%的票款:
1.无票乘车时,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持失效车票乘车按无票处理。
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下列情况只核收手续费:
1.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位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
2.旅客持半价票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票价的差额。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时只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
1.应买票而未买票的儿童只补收儿童票。身高超过1.4米的儿童使用儿童票乘车时,应补收儿童票价与全价票价的差额。
2.持站台票上车送客未下车但及时声明时,只补收至前方停车站的车票。
3.经站、车同意上车补票的。
4.旅客未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含错后乘车2小时以内的)但乘坐票价相同的列车时,列车换发代用票;超过2小时均按失效处理。
5.旅客所持车票日期、车次相符但未经车站剪口的应补剪;中转换乘或中途下车应签证而未签证的应补签。补剪补签只核收手续费,但已使用至到站的车票不再收补剪补签费。

第十一节
拒绝运送和运输合同的终止

第四十六条
对无票乘车而又拒绝补票的人,列车长可责令其下车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县、市所在地车站或三等以上车站处理(其到站近于上述到站时应交到站处理)。车站对列车移交或本站发现的上述人员应追补应收和加收的票价,核收手续费。

回答2:

  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第四十四条有下列行为时,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价50%的票款:
  1.无票乘车时,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持失效车票乘车按无票处理。
  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3
  .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下列情况只核收手续费:
  1.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位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
  2.旅客持半价票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票价的差额。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况时只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1.应买票而未买票的儿童只补收儿童票。身高超过1.4米的儿童使用儿童票乘车时,应补收儿童票价与全价票价的差额。2.持站台票上车送客未下车但及时声明时,只补收至前方停车站的车票。
  3.经站、车同意上车补票的。
  4.旅客未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含错后乘车2小时以内的)但乘坐票价相同的列车时,列车换发代用票;超过2小时均按失效处理。
  5.旅客所持车票日期、车次相符但未经车站剪口的应补剪;中转换乘或中途下车应签证而未签证的应补签。补剪补签只核收手续费,但已使用至到站的车票不再收补剪补签费。第十一节拒绝运送和运输合同的终止第四十六条对无票乘车而又拒绝补票的人,列车长可责令其下车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县、市所在地车站或三等以上车站处理(其到站近于上述到站时应交到站处理)。车站对列车移交或本站发现的上述人员应追补应收和加收的票价,核收手续费。

回答3:

你好,
没钱补票的话,列车员会让在火车到达的下一站下车,当然也可以找列车长说明下自己的情况,
如果是出现钱包丢失等情况,列车长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允许乘车至终点站。
毕竟人情也是可以通融的,,
按照《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列车上对拒绝补票的人,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列车前方县、市三等以上车站处理,但不能超过无票人员的到站。车站对列车移交和本站发现的人员应按章追补票价,对当时无力补票的应设法通知其单位或家属帮助补交票款。

回答4:

钱不够 在最近一个停靠站送入铁路派出所

回答5:

区间不对的话 要补齐差价并加收差价50%的罚款 不会被送派出所的 上次我无票乘车被查到了 他要我补票我说我钱不够 他们开了一个什么记录把我送的下一车站的工作人员手里 然后就让我走了 什么事也没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