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采用总价法核算,是一种什么样的核算?

2024-12-19 02:00:0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是“净价法”的对称。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计量方法之一。

总价法核算不扣除承诺鼓励提前付款的现金折扣。客户享受的现金折扣视为财务费用。由于现金折扣总是在收到时发生,应收账款的金额不受影响。就应付账款而言,按总价计算,不扣除购买折扣。在折扣期内付款的,折扣额作为企业的财政收入。

例:A企业销售给B企业材料总价值为20000元,增值税额3400元,货款未付、付款条件是(2/10,n/30),按总价法具体处理如下:

卖方:

1、销货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2、若买方在10天内付款,享受2%的现金折扣:

借:银行存款 23000

财务费用 4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23400

注:(不考虑增值税打折扣)

3、若买方在10天后付款,不享受折扣,按全价付款: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23400

买方:

1、购进材料时:

借: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23400

2、若在10日内付款,享受2%的现金折扣:

借:应付账款—A企业 23400

贷:银行存款 23000

财务费用 400

3、若在10日后付款,不享受2%的现金折扣,全价付款:

借:应付账款—A企业 23400

贷:银行存款 23400


扩展资料:

总价法核算的缺点:

总价法核算将未减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记作应收账款,以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为财务费用和财务费用。总价法核算能较好地反映整个销售过程,且简单可行。总价法的缺点是,当客户享受折扣时,会高估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从而高估利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总价法

参考资料来源:

回答2:

总价法是“净价法”的对称。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计量方法之一。总价法不扣减旨在鼓励早日付款而许诺的现金折扣。客户享受的现金折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由于现金折扣总是发生在收账时,所以应收账款的数额不受影响。就应付账款而言,则按不扣除购货折扣的总价入账,如果在折扣期内付款,则将折扣作为企业的理财收益。

总价法的缺点:

总价法是将未减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记作应收账款,而把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看做理财费用,当做财务费用处理。总价法可以较好地反映销售的全过程,且简便易行。

总价法的缺点是,在客户可能享受折扣时,由于账面上没有反映,会造成高估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从而高估利润。

扩展资料:

会计信息化下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规范化原则

信息化条件下会计信息的开放性、智能化和实时化特征要求会计信息规范化,因此会计核算方法也应遵循规范化原则,其意义在于:

1、有助于真正实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实现会计信息系统与企业内外有关系统(如证监会、银行、税务、企业)的实时对接,进一步促进了会计系统之间的协作和相互监控。

2、可以促进会计核算软件研制的标准化、规范化,加快管理型软件的开发应用。

3、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减少会计人员主观判断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二、准确性原则

在信息化条件下,最需要考虑的是核算方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准确性将成为会计核算方法选择的重要原则。会计信息化条件下,大部分核算业务交给计算机处理,因此在选择会计核算方法时,不必计较核算工作量的多少。

而且,由于信息化环境下信息高度共享,会计数据较手工环境下更易取得,不必为了权衡结果的精确性和过程的复杂性而选择次优的方法。

三、及时性原则

信息化环境下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实时性,会计数据采集、处理,会计信息的发布、传输和利用能够实时化、动态化。会计数据处理的动态化要求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必须考虑及时性原则。

四、开拓性原则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会计核算方法的质量在不断创新和发展,会计人员在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时,应当选择会计发展过程中最现代化、最新颖也最具生命力的会计核算方法,实现会计方法的不断变革,与时俱进,提高会计核算的效率与质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总价法

回答3:

会计中采用总价法核算是这样一种核算:按现金折扣前的销售总金额作为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入账金额的方法。

总价法特点:
由于是按总价入账,对于卖方而言,若客户在折扣期限内付款,应将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视为融资过程中的理财费用,记入当期财务费用;对于买方而言,若在折扣期内按时付款,则认为企业享受的现金折扣是该企业在节约使用资金活动中的理财收益,冲减当期财务费用。

总价法优点:总价法可以较好地反映销售的全过程,且简便易行。

总价法的缺点:在客户可能享受折扣时,由于账面上没有反映,会造成高估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从而高估利润。

回答4:

例子:假设一个企业销售商品,价格100元每件,销售数量20件,买方未付款,总价法做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234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
与总价法相对的是净价法,就是卖方认为买方买了20件,所以给予还款优惠,就是(2/10,1/20,n/30)含义是:10天内付款给予2%的优惠,20天内付款给予1%的优惠,30天内就没有优惠了。这个时候,卖方做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2293.2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33.2
就是总价法下均乘以98%,因为给予2%的优惠了。所以说总价法和净价法就是入账价值不一样,净价法假定企业会享受这个优惠,总价法假定企业不享受这个优惠。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会计准则只允许企业选择总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