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过程中,是需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来进行缴纳事宜的。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不给职工缴公积金,职工有权进行投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单位拒不缴纳罚款的,市公积金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职工维权的途径有几种,首先可以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等证据资料向单位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投诉;”
如果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举报。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