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工程所在地地税局缴纳,也可以在机构所在地地税局申报缴纳
2、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由签订双方各自全额贴花或计算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没有规定印花税的纳税地点;只是规定了纳税期限,即在合同签订贴花。通常情况下,工程所在地地税局代开发票时会要您缴纳印花税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照承包金额依照万分之三贴花或计算缴纳印花税。
扩展资料:
暂行条例:
(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1、在工程所在地地税局缴纳,也可以在机构所在地地税局申报缴纳
2、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由签订双方各自全额贴花或计算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没有规定印花税的纳税地点;只是规定了纳税期限,即在合同签订贴花。通常情况下,工程所在地地税局代开发票时会要您缴纳印花税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照承包金额依照万分之三贴花或计算缴纳印花税。
扩展资料:
暂行条例:
(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由于,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均没有明确纳税地点,只是规定应税合同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计算缴纳或贴花,因此,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印花税既可以在合同签订地申报缴纳或贴花,也可以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或贴花。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依照万分之三税率计算缴纳或贴花。
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贴花,已贴花则不需要申报;或者季度申报扣款后,凭税票到地税领花再贴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