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早做或者是晚做,需要根据个人病情的不同情况区别处理。
不是简简单单的早做晚做的问题,而是要确保等到医疗终结后才能去做这个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医疗没有终结的,当然是不适合去做的,这个时候应该说晚一点去做比较好,但是在医疗终结以后,当然是越早越好了。
评定损伤程度原则是从客观存在的实际情况出发,详细分析现有材料,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后果或者通过治疗以后的康复情况,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扩展资料:
伤残鉴定介绍如下:
根据实证,求索真相,援引的不同的法律条文分别处置,有的应侧重于损伤当时的伤情,有的则要侧重于损伤造成的伤害结果。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让工伤认定“活”起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申请伤残等级重新鉴定获法院支持
不是的,受伤后要做伤情鉴定,等治疗结束后要做伤残鉴定的。
评定原则: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扩展资料:
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重狭窄,功能严重障碍。
肢体损伤致: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残鉴定
不是的,受伤后要做伤情鉴定,等治疗结束后要做伤残鉴定的。
看伤的具体情况。
举例:
如果是四肢骨折,那鉴定依据是四肢关节活动度,在排除了骨不连及骨髓炎风险后,越早越好。因为时间越长,恢复越好,活动受限范围越小。
如果是视力受损,则要跟踪检查视力是否持续下降,如果持续下降则要等到稳定后鉴定。因为做早了,做完后视力又下降了,那肯定吃亏。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伤早还是晚,看自己及对方的经济情况。
所以,要看具体情况。
(你说的是劳动中受伤,还是交通事故或被人打伤?他们伤残鉴定的标准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