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达2万多元的生育津贴,你知道怎么领吗?
申请报销津贴的前提是要购买生育保险且已购买满6个月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女性在生完孩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销,不同城市具体规定的时间会有所差异。而且,有些单位会协助职工进行办理,有些则要自行前往社保局进行办理。
一、生育津贴由公司帮助完成申领。以贵阳为例。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需要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需提供的材料有:社保卡复印件、准生证、出生证、独子证复印件(没有的可不提供)、生育时住院发票的复印件、出院小结(医院盖章)、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二、生育津贴需要个人申领的,需自行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给社保局办理,所需要资料和由公司办理的一样。
三、对于少数社保代理的个人或者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的,需提前报备代理公司,并提交相应资料给代理公司由其协同申报,对于好易保这样的网上社保服务平台,便可网上直接上传资料、网上申领。
扩展资料:
东莞市申领生育津贴时,参保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诊断证明原件。
2、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准生证》等。
6、本人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人除外)。
7、社会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一)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二)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三)报销范围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3、一次性生育补贴;
4、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四)报销期限
生育保险需在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但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拓展资料:
生育保险怎么缴费
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企业缴费比例:企业、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按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