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选举造假,应该有上级政府追究组织选举工作的选举委员会责任,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五十五条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刑法第256条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