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
有治外豁免权(不受当地法律限制)
这是wiki的解析。
外交代表机构是一个国家派驻另一国的外交人员的居住与工作的地方。外交代表机构通常设在另一国的首都。在国际法的规范下,外交代表机构应享有治外法权,所以即使外交代表机构所在地实际为驻在国的领土,但驻此之外交人员免受派驻地的法律制裁之保障,且外交代表机构所辖土地亦会被视同本国的领土。而外交人员亦只须交付等同于本国税率的相关税金予驻在国。
外交代表机构的分类
美国驻伦敦大使馆根据1815年维也纳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外交人员等级的章程》,外交代表分为三类,即大使、公使和代办,因此外交代表机构也对应为大使馆、公使馆和代办处三级。另外不属于前三类的为领事馆,主要处理个人与商务事宜。
[编辑] 大使馆
等级最高的外交代表机构,其主事称大使。
大使馆的人员通常分为外交人员、行政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和仆役。除外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视为外交官,通常也不享有外交豁免权。外交人员包括大使、武官、参赞、专员、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等正式派驻人员。
英文里“embassy”一词普遍指大使与职员的办事处。技术上,“embassy”则指外交代表团本身,其办公地点被称为“chancery”,但实际上很少人会这样区分。 大使居住在大使官邸里,大使官邸可设置于大使馆的建筑范围内,也可设置于大使馆建筑范围之外。大使官邸享有大使馆的相同权利。
各国也可以向国际组织派遣外交代表,如驻欧盟大使、驻联合国大使等。这些大使在驻在国(比如比利时和美国)享有与其他国家外交人员完全相同的权利。欧盟也向某些国家派出大使,但联合国没有单独的驻各国大使,而是设立相关的外交代表处。
其它例外,如大英国协国家之间的外交代表机构称“高级专员公署”。所有成员国驻联合国的使节团均被称为“常驻代表团”,其最高代表为“常驻代表”与大使。教廷(梵蒂冈)派驻别国的外交代表称“教廷大使”(Apostolic Nuncio),其办公机构称“教廷大使馆”或“宗座代表驻地”(Apostolic Nunciature)。利比亚的使节驻外机构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曾被称为“人民办事处”,其最高代表称为“秘书”(现已改回正常命名)。
[编辑] 公使馆
等级次于大使馆的外交代表机构,其主事称公使。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之间的外交代表级别普遍由公使提升为大使,公使馆也升格为大使馆。
[编辑] 代办处
等级最低的国家间外交代表机构,其主事称代办。
代办处的外交人员仍享有完全的外交权益,并受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保障。
[编辑] 领事馆
领事馆与外交机构相似,但与其并不等同。领事馆主要处理个人与商务事宜,在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有清晰的界定。驻外领事通常派驻在另一国首都以外的地区(通常是大城市以及侨民聚居城市)。如英国驻美国大使馆设在华盛顿,而英国驻美国领事馆则设在洛杉矶、纽约与休斯顿等。
[编辑] 职责
印尼驻澳大利亚大使馆外交代表机构的职责是在国际法许可下保护本国在派驻地的利益,代表本国与派驻地的政府进行谈判,使用合法的手段取得派驻地的情报,在派驻地进行促进两国友好的活动,并且发展两国的经贸、文化与科学合作。使馆除了行使外交职责外,还可以同时办理领事事务。
大英国协成员国的外交代表机构有着一个附加职责,其会为大英国协的其他成员国的公民提供外交服务,前提是受助公民的国家与欲联系国家没有外交关系;欧盟成员国的外交代表机构亦有此类附加的职责。(例如:南非公民如果需要取得与泰国相关的外交服务时,可以到加拿大外交机构寻求协助)
外交机构的相关权利受到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保障,如外交豁免权。
另一个广为人知却不常被讨论的功能是,外交代表机构(特别是武官)往往从事、指挥或支持本国在驻地国的情报活动。
治外法权是免除本地法律司法权的情形,通常是外交谈判的结果。例如,若一个甲国公民当在乙国访问时享受治外法权,那么这个人在涉嫌犯罪时,乙国的法院不能进行审判。
传统惯例的治外法权
治外法权通常是互相给与的,主要包括:
外交豁免权
国家元首的官式访问
停靠在本国港口的外国的公共船只
停在本国机场的外国飞机
参考 wiki
在中国的使馆范围内的土地属于中国,使区内行使中国法律
当然中国的啊,未经允许进入,可以随便杀人啊
管辖权,独立权,自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