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卧底会享受一定的法律豁免权,但不是无限的,同样要受到国家基本法的约束。
专责卧底行动的主管警官须在派出卧底警员执行任务前,向特区政府律政司申请“免于起诉保证书”(出于公众利益考虑),则该警员的违法行为不会被起诉,但违法事项的严重程度有一定限制。
具体就杀人这一行为来说,如果杀害的是非犯罪分子,那么肯定会判刑的,如果杀害的是犯罪分子但是其罪行轻微的,也会被判刑,如果杀害的是重罪的犯罪分子,一般就是停职反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48条的规定,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48条规定,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50条规定:“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八节 技术侦察措施
第一百五十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第一百五十一条 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警察卧底会享受一定的法律豁免权,但不是无限的,同样要受到国家基本法的约束。
专责卧底行动的主管警官须在派出卧底警员执行任务前,向特区政府律政司申请“免于起诉保证书”(出于公众利益考虑),则该警员的违法行为不会被起诉,但违法事项的严重程度有一定限制。
具体就杀人这一行为来说,如果杀害的是非犯罪分子,那么肯定会判刑的,如果杀害的是犯罪分子但是其罪行轻微的,也会被判刑,如果杀害的是重罪的犯罪分子,一般就是停职反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48条的规定,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48条规定,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50条规定:“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
扩展资料:
“隐匿身份侦查措施”具体是指:在重特大案件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依法采取直接或者间接隐匿其身份的方式,以搜集情报信息、收集相关证据以及查清案件事实、抓捕犯罪嫌疑人等为主要目的的特殊侦查措施,其主要包括特情侦查措施、化装侦查措施等。
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侦查案件中适用隐匿身份侦查措施具有充足的正当理由。
首先,符合国际准则。为有效打击腐败……允许其主管机关在其领域内酌情使用控制下交付和在其认为适当时使用诸如电子或者其他监视形式和特工行动等其他特殊侦查手段,并允许法庭采信这些手段产生的证据。因此,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依法适用隐匿身份侦查措施符合国际公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警察卧底会享受一定的法律豁免权,但不是无限的,同样要受到国家基本法的约束。
具体就杀人这一行为来说,如果杀害的是非犯罪分子,那么肯定会判刑的,如果杀害的是犯罪分子但是其罪行轻微的,也会被判刑,如果杀害的是重罪的犯罪分子,一般就是停职反省。
卧底本身是一种特殊的高危职务行为,卧底者在实施该行为时是在履行职务,在卧底时按照保密规定进行职务行为,很多轻微违法的行为不予追究。
根据我国的法律,警察卧底没有任何特权,实施了违法行为一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警察卧底犯罪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杀人,是要依照故意杀人罪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