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财产问题达成的离婚协议当然是需要公证的,否则只是个人的一种私下协议。正常的办法是:办好离婚证后,前夫妻双方持协议公证,然后由房产所有一方继续还贷,并补偿放弃房产一方。双方持离婚证到房地局办理产权用户名的变更手续。
先办理离婚房产权属(或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方案)公证。由于还在还贷,将来要由女方独自承担了,所以原本的房贷手续也须重新办理(如果之前按揭人是男方或双方)。这些办妥后,也就不用担心过户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