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用,法律明文规定由用人单位按出差生活待遇的70%发放;
2.关于住院和出院的问题,不是由公司财务说了算,是由主治医生说了算;
3.出院疗养期停工留薪期间,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即原来是包吃包住的,就包吃包住,原来是自己负责食宿的,就自己负责)。
4.有关工伤医疗相关的康复费、门诊费、交通费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5.详细细节请参阅当地省政府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并到当地的社会保障分局或社会保障局咨询,切记工伤认定、评残等有时间限制的,祝顺利。
很想帮你 但真不懂这方面的事情,求助律师 或是法制节目热线咨询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