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办理离职,应在交接期按用人单位要求完成交接任务,按离职流程单完成相关手续,比如归还识别卡、办公设备等单位资产,找部门领导签字,和财务部门核对是否有预支、欠款等,用人单位应在离职日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档案转移手续。具体流程请咨询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者申请辞职,而且拿到离职单的,必须按单位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才能离开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