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经营行为包括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多种表现形式,只要实施了其中一个环节就是经营行为。即只要实施了生产或者流通环节的任一活动,即构成本罪,尚未销售部分同样认定为非法经营数额。但未销售部分也完全可以作为酌情减少刑罚量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