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违章逃逸撞死人的情况下,经济赔偿后还会判刑吗

2025-01-04 1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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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发生交通事故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根据肇事者是否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情节确定 。
  1、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2、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交通肇事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等造成,则不承担刑事责任。

回答2:

有没有交警出的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