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确定该楼房在建筑时就存在安全隐患的话,是不能如约交付使用的,但如果开发商符合相关交付使用条件交付使用了,而你确定是建筑时就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话,那么房管局负有连带责任,因任一房屋交付时都要通过房管局的验收。所有即便若干年后,房屋因质量问题出现民事纠纷,那么房管局就是行政不作为,没有在房屋交房的原始状态下要求开发商整改,当然,作为物管方也是有责任的,他们有责任预见一些房屋问题,使用大修基金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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